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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意识-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tamoadmin 2024-10-21 人已围观

简介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一定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当代大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法律意识。 ? ( 1 )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大学生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他人遵守和执行社会主义法律,坚决同-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

什么是法律意识-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一定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

作为当代大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法律意识。

? ( 1 )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

大学生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他人遵守和执行社会主义法律,坚决同-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2)树立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一是坚决反对 “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任何个人和集体、组织都不具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力办事。二是大学生要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致的观念。法律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公民要 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子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子公民的义务。大学生应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4)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一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二是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什么是法律意识

在保证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纪律观念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它对法律实施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一个社会中的公民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和理解,那么他们就更有可能遵守法律。

法律意识能够指导人们的行为,确保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遵循法律规定。法律意识还有助于人们理解法律制度,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是人们对善恶、是非、对错的判断和评价。在保证法律实施的过程中,道德观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道德观念可以作为人们行为的内在约束,使人们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道德观念还可以弥补法律漏洞,避免某些行为在法律规定之外进行。此外,道德观念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纪律观念:

纪律观念是指对规则的遵守和执行。在保证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纪律观念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机关企业还是学校,都需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或学生的行为。

这些规章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纪律观念,它能够确保所有人都在一个有序的环境中工作或学习。纪律观念还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法律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拓展知识—教育水平:

一个社会的教育水平越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就越强。教育能够提高人们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使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提高教育水平对于保证法律实施至关重要。

拓展知识—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对法律实施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一个社会中存在着普遍的腐败现象或者对权力的滥用,那么法律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实施。相反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稳定的社会环境可以为法律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法治意识就是在国家有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依法执政,如果只有法律,不依法执政或权贵可以随意违法,就失去了法治的意义,违背了法治意识,需要接纳民主监督举报和对不作为的官员进行问责来实现。

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

如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1、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形成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和追求。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什么是法律意识?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并由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和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和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闭会期间,对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什么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一)进行普法教育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1、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编辑本段概况;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现代意识;当代文化学者、诗人张修林在接受《独立》主编发星的;共依的、共存的,在交融中相互促进的关系;编辑本段组成部分;[1]公民意识主要体现在:;1.参与意识;公民的参与意识,主要是指公民作为政治共同体的

1、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

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等。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目录

编辑本段概况

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现代意识,是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它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又体现为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合理配置国家权力资源的各种理论思想。具体体现为视自己和他人为拥有自由权利、有尊严、有价值的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的意识,这种意识还包含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

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形式之一,它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作为社会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公民对于社会政治系统以及各种政治问题的态度!倾向!情感和价值观"。公民意识决定于公民的实践,而公民的实践活动可以是纯粹的公民政治实践活动,也可以是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活动"由此,公民意识并非可以和公民的其他意识严格区分开来的,它或者直接来自于公民自身的政治实践活动,或者来自于对有关其政治

地位的规定,或者来自于公民对政治现象的关注,也可来源于公民在参与经济或社会其他活动时所带来的思想观念。

当代文化学者、诗人张修林在接受《独立》主编发星的访谈时对公民意识有这样的阐述:现代公民意识,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密切相关。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得以形成、维护和发展的有力保障。离开了现代公民意识,就不会,至少难以产生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现代公民意识是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的前提。同时,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无疑地促进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提升。它们之间,是一种共生的、

共依的、共存的,在交融中相互促进的关系。我认为,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维护、争取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2)、对社会中其他每一个个体、其他群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尊重和维护;(3)、对公共社会的自觉监督,强调、认同、信仰社会公正、社会正义;(4)、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社会公共责任的主动担当;(5)、追求真相、真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尽力达成这种能力;(6)、正视历史、关注未来,自觉的怀疑倾向和批判精神;(7)、努力强调、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8)、重视、融入、达成良好的社会合作关系;(9)、高度的道德内省,言行一致。现代公民意识的最核心的观念,应该是强调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和个体的主体解放,主要表现在维护、争取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以及对社会中其他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尊重与维护。

[1]公民意识主要体现在:

1. 参与意识

公民的参与意识,主要是指公民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具有积极参与(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公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实质上也是一种践行权利的意识"在参与中,公民才能切身体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逐渐形成理性的参与意识。

2. 监督意识

公民的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国家权力受到人民的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所在。

3. 责任意识

公民责任是指公民履行与自己的公民身份相适应的,公民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而克服个别自我或本集团的利益与人际关系。(纳税)

4. 法律意识——规则意识

由于每个人都拥有独立的意志,所以在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公民还必须有规则意识,即依据明确的规则来协调各种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而不是由某个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决定"这些规则都是公民共同合意的结果,或是通过国家予以确认,或者是通过习俗加以强化"

编辑本段发展重点

公民意识体现了社会成员对自己基本社会身份的认同,也是公民支配自己社会行为的基本价值观 念,广泛表现在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经济、法

律、道义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公民意识的内容是基于公民的身份意识而构建的,它也可以基于核心意识而不断拓展如: 1平等意识,独立人格2公共精神3自主、理性

公民意识的实质是强调一个人在社会、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及个人对自己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教育是指以现代公民的本质特征为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而实施的各项教育活动的集合体,其核心是要使受教育者正确地认识、积极而负责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以发展国家和社会为己任。

而就公民意识教育的目标而言,教育的目的旨在培养未来公民社会的基本单位,即具有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自主意识、程序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纳税人意识、道德意识、生态意识、科学理性精神、具有与时代共同进步能力的现代公民。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法律意识同人们的世界观、伦理道德观等有密切联系,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不同阶级的法律意识各不相同。在阶级社会中,没有全社会统一的法律意识。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在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起着支配作用。各阶级法律意识的内容,归根结底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在统治阶级内部,由于各阶层、各集团乃至个人所处的具体地位不同及其他原因,其法律意识也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点上都服从于统治阶级的利益。

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直接指导法的制定、执行和遵守。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法律制度,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法规等,都是在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指导下确立和制定的;司法人员在应用法律规范时,他们的法律意识对实施法律规范和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助于他们依凭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并对法制的健全、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树立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带湖路一住宅区,

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信州区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三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儿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